广大市民朋友
都积极为构筑免疫屏障
贡献自己的力量
但是
也有少部分市民朋友因为身体原因
暂时无法接种新冠疫苗
为了方便这类群体
宿迁市暂指定了
18家新冠疫苗接种单位
可开具“接种禁忌证明”
那么开具对象包括哪些人群?
“接种禁忌证明”如何开具?
需要哪些材料?
……
跟豫豫一起来看
1、开具对象包括哪些人群?根据国家《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(第一版)》、《新冠病毒疫苗说明书》等不适宜接种或暂缓接种的人员。主要包括以下5种情况:
①对疫苗的活性成分、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、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,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。灭活新冠病毒疫苗辅料主要包括:磷酸氢二钠、氯化钠、磷酸二氢钠、氢氧化铝。
②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(如急性过敏反应、血管神经性水肿、呼吸困难等)。
③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(如横贯性脊髓炎、格林巴利综合征、脱髓鞘疾病等)。
④正在发热者,或患急性疾病,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,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。
⑤妊娠期妇女。如有调整,按相关最新要求执行。
2、办理要带什么材料?需带好本人身份证,以往就医的病历、出院小结、疾病证明等资料。如果行动不便或在住院期间,可委托亲属代办,但必须有本人身份证、既往就医的相关病历、诊断材料等。
3、具体的办理流程?携带相关材料到相应接种单位的询问诊登记区,医生会详细询问健康状况、既往病史等情况,请务必如实告知并提供相关材料,医生会给出建议接种、缓种、进一步医学检查/专家咨询及不建议接种等医学建议。受种者或者监护人要通过电子签名版前面,医生签名由系统自动上传。如作出建议接种,可继续进行知情同意、接种、留观等流程;如作出缓种、不建议接种等医学建议,接种单位将打印医学建议并加盖单位公章,作为“接种禁忌证明”。
4、哪些接种单位可以办理?目前,宿迁市暂指定了28家新冠疫苗接种单位开展该项工作,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。(具体信息见附表)
5、其他注意事项因新冠疫苗接种任务艰巨,请需要开具证明的市民朋友于9月5日前到相应接种单位办理。同时,医学建议为“缓种”、“进一步医学检查/专家咨询”的市民朋友,待身体状况好转后,建议尽快接种新冠疫苗,共筑免疫屏障。
来源:宿迁发布
审核:孙曙
审稿:丁大咏李思花
编辑:李凯楠汪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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